3月2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涉军劳动争议案件,驻开封某部队随军家属张XX拿到了3.6万元劳动保险和失业保险金,张XX为此向该法院执行法官送来了感谢的锦旗。
据了解,张XX系驻开封部队的干部随军家属,于1992年1月到开封市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做电焊工。1999年10月,张XX因公司停产回家待岗,当月起有限公司便停止为张XX缴纳社会保险。2010年7月,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张XX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股份有限公司未向张XX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也未向有关部门移交张XX的档案,导致张XX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也没有支付给张XX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贴。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审理于2014年10月判决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张XX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补偿金等共计36160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依照判决如期执行。
张XX向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该院执行局为保障张XX丈夫安心部队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面对停产多年、濒临破产的被执行企业,多次寻找股份有限公司“自救办公室”协商,从巩固国防的大局考虑,促其分批履行了法律文书规定给付义务,维护了张XX的合法权益。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 翟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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