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平县法院协调处理了一起由家庭矛盾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通过此案的解决既化解了“官、民”矛盾,又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挽救了一户濒于破碎的家庭,赢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5年11月24日,原告张某与妻子王某在家中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张某恼怒之下打了王某几耳光,造成其左耳出血。王某随即报警,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对张某依法予以制裁。遂平县公安局调查取证后裁决将张某行政拘留10日。张某不服处罚决定,起诉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张某之所以提起行政诉讼,是因为夫妻之间矛盾加剧,感情已濒于破裂,妻子准备与其离婚,而其考虑到孩子尚且年幼,不愿与妻子离婚。如果自己被司法机关认定实施了殴打、虐待妻子的行为,在离婚诉讼中其将处于不利的地位。抓住此案的症结后,法官从挽救双方的感情为突破口,数次到双方家中化解矛盾,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张某当面向妻子承认了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以此为鉴,痛改前非,最终夫妻双方握手言和。随即,张某主动撤回了行政诉讼,两起纠纷同时得以圆满解决。
(遂平县人民法院 张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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