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一次性调解九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只用了十七个工作日。
2014年,原告张某、时某等共计9人,一起在被告涂某所承包的工地干活。自2014年10月开始,被告涂某未能正常发放工人工资,而是给九名原告出具欠条,共计14563元。今年10月底,9名原告分别向罗山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资。
罗山县法院受理这九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后,立案庭立即将相关材料转交给农民工讨薪案件审理合议庭,承办法官及时对这九起案件进行了优先安排。在调解过程中,考虑到被告涂某家庭出现变故等实际情况,原被告双方都进行了退让,被告涂某与9名原告分别达成协议,承诺12月30日前付清9名工人工资,这九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得到了及时快速审结。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刘 俊)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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