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经过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联合攻坚,顺利执结了一起涉农案件,数十名农民工在“三夏”农忙季节领到了拖欠3年的工钱,彰显了法院“夏季雷霆”执行活动的威力。
2014年1月,在开封市黄汴河整治清淤工程完工后,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农民王某某因工程款问题将开封市一劳务公司诉至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该案经过一审、二审,2016年12月6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劳务公司于10日内支付王某某工程款69.7296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工程的发包和转包方在欠该劳务公司工程款53万的范围内承担了还款责任。余款16.7296万元及利息损失劳务公司一直拒不执行,且该公司将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由呈某夫妇二人变更为呈某的母亲和岳母,企图以此逃避执行和法律制裁。4月19日,顺河回族区法院以呈某涉嫌拒执犯罪将此案移送至开封市公安局宋门分局立案侦查,该分局遂对呈某进行了上网通缉。5月22日14时,西安铁路公安人员在开展查缉工作时在开封北站将呈某抓获。5月28日,慑于法律威严,呈某的家属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以获得从轻处罚。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 翟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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