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任局长,这次真的多亏你们帮我拿到赔偿款……”。6月16日上午,申请人汪某将一面锦旗送至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任大贵和冯杰手中,感谢法院帮其拿到5万余元的赔偿款。
2010年11月,被执行人杨某驾驶三轮车撞伤申请人汪某,杨某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法院判决杨某赔偿汪某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到期后,杨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7月,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由于杨某一直在外务工,法院一直找不到其行踪。
2017年5月,汪某得知杨某在外务工回家做小买卖,但被执行人杨某仍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针对杨某的拒执行为,法院于6月12日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6月14日,杨某付清了5万余元的执行款,履行了全部义务,法院依法对其解除拘留,至此该案顺利结执结。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孔晶晶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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