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法官,让我们这86名农民工不用打官司,法院就帮我们把血汗钱送到我们手中,我们终于可以过一个安稳年了!”1月24日上午,河南省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和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娟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亲手将104万元案款发放到农民工代表手中。
2013年,工程承包人许某与信阳市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筑公司在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余下的工程款一直未支付,致使许某无法支付其雇请的86名农民工工资,许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建筑公司支付余下的工程款。2017年经法院调解,建筑公司同意支付许某工程款104万元。但建筑公司仍未支付该款,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与建筑公司负责人多次协调交涉,向其释明不尽快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建筑公司遂将案款104万余元汇到了法院指定的账户。后罗山县城建局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该院反映,因建筑公司拖欠许某工程款,致使其无法支付雇请的86名农民工工资。为减轻农民工的诉累,让农民工能够及时地拿到血汗钱,该院执行法官通过做许某的思想工作,许某同意104万元的案款由法院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代表手中。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