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结婚名义骗取钱财的案件,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6年4月份,甘肃省渭源县90后女孩李某通过微信与被害人赵某相识,其自称是安徽巢湖市人,化名“刘晶晶”并编辑个人虚假照片发送给赵某,谎称欲给赵某结婚。2016年4月至10月间,李某以自己亲属住院需要医疗费、死亡需要丧葬费、自己的朋友被骗进传销窝点、租房子要置办家具和生活用品、自己得病需要住院治疗、和赵某及其家人见面需要购买首饰及衣服、投资做生意、和别人打架需要赔钱和罚款等为由,多次让赵某向其银行卡转账汇款,共骗取赵某现金141400元,案发后已全部退还赃款,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14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李某系初犯,且其亲属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遂平县人民法(供稿)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