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本报以《宛和医疗整形医院“整”出了事》为题,报道了宛和医疗整形医院在为王女士实施隆胸手术时,将一块医疗纱布遗留在王女士胸腔内3个月的事。此事引起广大市民和医疗从业人员的热议,9月5日,该医院工作人员以不支付赔偿款相要挟,要求王女士删除相关证据,并致电本报称,将纱布遗留在王女士体内的事不存在。随后,王女士致电记者称,在与该医院协调赔偿事宜时,受到了该医院工作人员的胁迫。
报道引起各界关注,如此整形让人寒心
今年2月2日,王女士在人民路鸿德步行街的宛和医疗整形医院实施隆胸手术。手术中,王女士出现了大出血,填充物未能垫入王女士的乳房中。在缝合伤口的过程中,该院医生将一块医疗纱布遗留在王女士体内。事后,王女士辗转市中心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才将纱布取出。
针对此事,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向记者核实此事的真实性。9月5日,一位女读者对记者说:“我最近想去宛和医疗整形医院做个双眼皮,没想到这家医院如此草率,真是让人害怕。”中心城区某三甲医院的医疗人员也向本报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一场手术用多少块纱布都是要核对的,用多少得回收多少,这样的事儿,真丢南阳医疗界的人。”
以赔偿款相要挟,逼迫受害人消除负面影响
9月5日,王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她与该医院的纠纷已经解决,并称该医院并没有过失。记者与王女士通话时,该医院一名工作人员接过王女士的电话对记者说:“我们之间存在误会,现在问题已经解决了,你们的报道给我们的医院带来很大损失,请你们尽快删掉相关网络转载。”当天,该院工作人员先后10余次致电本报,一再回避有关纱布的话题,要求本报消除报道给他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恢复其名誉,态度十分强硬。
9月6日上午,王女士再次联系记者称:“前一天,宛和医疗整形医院相关负责人在与我协商赔偿问题时,逼迫我消除对他们的负面影响,不然就不给我任何赔偿。在他们的胁迫和授意下,我才给你打了昨天那个电话,说了谎话。对此,我深感抱歉。”王女士告诉记者,经过协商,该医院承诺给她一定金额的赔偿,但是只给了她部分赔偿款,剩余部分作为名誉押金,只有王女士消除了负面影响,该医院才会将剩余赔偿款给她。
医院一味掩盖过失,拒绝自查自纠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医院的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你们的报道确实对我们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们只是要求她配合我们把影响降低一些,毕竟她还要在南阳生活。”
从2月2日实施隆胸手术,到4月下旬纱布被取出,王女士的身心受到重创。“自从这事儿发生后,我吃了很多苦。如今我的免疫力出现了问题,时常生病,身体每况愈下。我独自在南阳生活,身边没有可以指望和依靠的人,我快被这家医院逼疯了。”王女士说。
目前,宛城区卫计委已经介入此事,要求宛和医疗整形医院作出自查报告和相关情况说明。此事进展如何,本报将持续关注。
□本报记者 赵江波 来源:南都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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