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消费权益 >> 权益案例 >> 正文
河南新蔡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更新时间:2018-11-7 15:19:46  点击数:3057
【字体: 字体颜色

太谢谢你们了,我们这拖欠几年的工资款终于有着落了”。当农民工赵某与曹某从新蔡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手中领取拖欠已久的工资时,热泪盈眶,连声道谢,他们将一面印有“廉政执法、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赠送给新蔡县法院,感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5年之久的涉诉案件。

2013年12月5日,农民工赵某和曹某与蔡某签订房屋粉刷合同,由赵某和曹某等人粉刷蔡某的三层,共计16间房屋,工程款共计76000元。约定工期40天,自12月6日起算,工程结束后支付工程款90%,如无质量问题,2个月后付清工程款余款。原告等人如期完工后,被告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拖欠的工程款36000元。

新蔡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若以判决处理案件,花费时间较长,程序较为复杂。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快速解决问题,高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积极主动,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被告蔡某细致的剖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双方自愿友好协商的情况下达成调解。被告蔡某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20000万元拖欠的工资,剩余部分原告赵某和曹某自愿放弃。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供稿)  

pic
  • 上一篇: 遂平法院:执行措施显成效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结案件
  • 下一篇: 语言争执出手伤人 被判赔偿近五千元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