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余某申请执行张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拘留所里待一天后主动联系家人足额履行了案款,并郑重的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在意气用事。
2018年9月张某醉酒后无故到余某家中闹事并殴打余某,造成余某多处受伤,余某报警后张某被警方罚款1000元,余某受伤后在县医院住院治疗,花费的相关医疗费用,张某拒不赔偿,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余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余某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3480元。张某仍拒绝赔偿,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走网上节点流程,并多次打向张某打电话进行调解,劝诫。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不愿意赔偿。承办法官直接驱车去被执行人张某家中,终于在第三次驱车前往的时候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张某不但拒绝配合,并辱骂承办法官,不断称无论如何也不会赔钱。嚣张的被执行人张某终被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被司法拘留15天。
在拘留所里待了一天后,张某终承受不住心理压力,请求联系家人后主动履行案款3480元,自此余某申请执行张某健康权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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