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消费权益 >> 权益案例 >> 正文
河南遂平: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罚款
 更新时间:2019-8-22 9:30:04  点击数:4085
【字体: 字体颜色

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告人李某宣判,一审决定对其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6年1月10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对秦某诉李某、李某某、赵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李某、李某某、赵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返还原告秦某彩礼2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承办人向李某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通知书。李某因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拒绝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遂平法院遂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

被告人李某被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另查明,近日,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已全部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取得申请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明知应承担义务的情况下仍不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且在法院执行人员责令其申报财产状况时,拒绝报告财产情况,在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李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pic
  • 上一篇: 同是违约赔偿金,为啥给了别人不给我?郑州一小区业主起诉开发商败诉
  • 下一篇: 办张银行卡就能卖三四百?你可能成了诈骗团伙的帮凶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