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郏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庄某维涉嫌诈骗罪,王某晨等15人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经查,2016年8月30日、2017年9月5日,庄某唯(在逃)先后成立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设置了放款部、催收部、推广部、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通过公司自有网络借贷App平台的推广、放款、催收和外包其他公司的网络借贷App平台的“套路贷”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庄某唯为首,王某晨、惠某庆等5人为骨干成员,以王某鑫、庄某维等11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无视国家法律,采用软暴力手段为非作恶,多次实施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整场庭审活动严谨规范、秩序井然。
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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