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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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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商家收了奶粉钱 不发货也不退款
 更新时间:2022-3-15 9:53:57  点击数: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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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杨雪情 
近日,多名宝妈在顶端新闻App“我想@领导”平台3·15**专区留言,称自己通过微信在郑州的一家母婴生活馆给孩子买奶粉被骗了,她们大都经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卖家,在付完款之后,卖家既不发货也不退款,电话不接,微信偶尔回复。
事实究竟如何?3月2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来到了位于郑州富田太阳城二期的米菲母婴生活馆了解情况。
母婴店收了奶粉钱后不发货也不退钱
“我们都是通过熟人介绍认识这个卖家的,去年后半年陆续在她那买的奶粉,买完之后就没有消息了。”郑州市民李女士是买家之一,她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经朋友介绍认识卖家后,她在购买之前还曾去线下实体店看了一下,“当时店长承诺得特别好,但付完款之后就不见人了。”
李女士介绍,像她这样情况的有50多个人,省外的有30多个,每个人被骗的金额在2000元到10000元不等。大家都是通过熟人介绍知道了这家店,添加了店长微信,然后直接在微信上进行的交易。
“她也不是完全不理你,偶尔给你回个消息,你催得实在着急,她就给你发一桶奶粉。”汪女士也是买家之一,家在天津,“我花钱买东西,为什么还得求着她给我发货呢?”
“我们都是成箱成箱买的,她几个月给发一桶。”汪女士说,现在大家共同的愿望就是退款,“我们也不要她的东西了,退款就行。”
“但现在的问题就是这个店长几次承诺了要退款,就是一直拖着不退。”李女士向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出示了一份欠条和一份“消费**服务站”消费投诉登记表。
欠条落款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承诺还款时间为当月19日下午6点之前。“消费**服务站”消费投诉登记表落款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承诺还款时间为2月20日之前。
“但是她到现在都没有还。”李女士说。
线下门店关停,水费、员工工资都有拖欠
3月2日中午,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来到该店铺,发现该店已经停止营业,店前杂乱摆放的沙发、座椅等物品上已积满了灰尘,店门上锁了两把大锁,还贴着水费催缴通知单。此外,门上贴的一张纸片上写着“进货去啦!有事电话!每周三游泳馆闭馆”,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尝试拨打纸片上留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难道刚好是因为周三所以才没开门吗?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走访发现,情况并非如此。
小区物业的值班工作人员介绍,这家店已经关门有一段时间了,春节之前多次有人过来找店长,还叫过好几次警察,“这家店现在还欠了600多元的水费没缴呢。”
小区里几名曾在该母婴生活馆消费的居民表示,春节之后,这个店还开了几天,但之后就关门了。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辗转联系上该母婴生活馆的一名前员工,他表示,店长2月9日下午去过一次店里,之后就没有见过,自己2月20日以后就没有再去店里,“她欠了我两个多月的工资,说是会给,但就是一直拖着。”
回应
预计4月份能解决,可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
当天下午两点半左右,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联系上该店店长。该店长表示,因为一些原因,确实存在发货慢的问题,对于大家提出的退款要求,她表示预计4月份会进行退款,“需要退款、发货的可以微信或电话与她联系,如果4月份没有解决,会协商见面解决问题。”
对于上述情况,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商业刑事部主任秦明律师称,商家在收取消费者的预存金额后,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在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及时向消费者退还剩余费用,“若商家拒不退还,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商家是否构成诈骗罪,秦明律师称,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其是否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及主观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商家在收取预存金额时已经出现经营困难,明知无法提供后续产品或服务,仍隐瞒真相,骗取钱财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消费者选择预付费消费的时候要慎重。”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消费前要注意对店家的信用进行调查,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查看其信用方面是否存在异常。消费过程中尽量避免大额预付,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消费,不要因为高折扣而冲动消费。消费的相关协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约定下来,每次消费注意留存消费记录,时常留意店家的经营状态,如果发现不好的苗头注意及时协商。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道,消费者要慎重选择朋友圈或微商这种方式进行消费,尽量选择正规的网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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