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3月,原告候某(男)与被告焦某(女)打工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22年5月,原告与被告订婚,订婚时原告向被告给付见面礼2000元,彩礼6.6万元,并为被告购买“五金”首饰和钻石戒指。2023年11月,双方交往过程中被告怀孕,原告多次要求与被告结婚,被告一直不同意。后双方因是否流产问题发生纠纷,被告将孩子打掉,双方矛盾激化,二人不再交往。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被告一直推诿拒不返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返还部分彩礼6万元、“五金”首饰及钻戒。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孙莉芳本着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及意见,从事理、情理、法理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双方的相识过程、交往情况、矛盾形成和风俗习惯等多方面考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大程度的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承办法官的温情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4年4月9日前返还原告五金一钻及彩礼一万元。该起婚约财产矛盾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适婚男女青年要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相互间多一点真心付出,少一点利益交换,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要多了解婚姻法律法规,理性捍卫各自的合法权益。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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