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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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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人社局规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机制
 更新时间:2015-7-13 19:00:42  点击数: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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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孟津县劳动监察大队进一步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机制”成功向公安机关移交10起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当事人刑拘7人,强有力地打击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首先,建立 “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及时查办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劳动监察大队对案情复杂或当事人不积极配合的案件调查取证时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监察大队联合通知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

  其次,逐步规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机制。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证据资料,登录孟津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将案件的相关证据、文书扫描上传。由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对案卷进行审核后下达《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检察院下达的《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后对案件整理装订,移交公安部门,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目前,按照此流程已顺利移交3起案件,有力维护了和谐的劳资关系。(李丹 尤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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