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一起黑心商家销售超限量添加剂食品,被执行罚款50000元的案件。
据查,2016年3月遂平县某购物中心,从某市场购进一批无合法资质证明、无产品购进票据、进货台账无进货时间和进货数量、无本批次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的 “红油豆角”5kg,已销售1kg,共获利2.6元。该批次商品后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有关部门鉴定为食品添加剂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对该购物中心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购物中心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遂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后认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合法、正确,并准予对该购物中心采取强制执行。2017年3月17日,该购物中心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的50000元罚款已被执行完毕。
法官提示: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年来,黑心商家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事件时有发生,政法和行政执法机关逐步加大了对该类违法经营的打击力度,以从根本上根除这个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毒瘤。该购物中心因营头小利,被执行巨额罚款,再次警示不法商家切莫因小失大,违法定重罚,应做一个诚实、守信、守法的商品经营者。(晋海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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