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中,利用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系统,快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得到银行及时反馈,迅捷查控被执行人有财产帐户,快速有效的将案件执结。
余某与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因徐某的货车停放在了余某家门面房门前,余某害怕门前水泥地面被压坏,为此双方发生争吵互相辱骂,徐某殴打余某,至余某倒地入院,造成余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此事由派出所出面协调并对徐某作出行政处罚。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徐某赔偿原告余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共计2775.86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文书。这种小标的额打架事件的执行案件,执行起来难度相当大,承办人试着多次拨打徐某电话,希望两人尽量握手言和,有事好商量,但徐某态度较为强硬,多次拒绝协商,果然交谈无果。承办人依法查询了魏某的银行帐户,冻结了其有财产帐户。足额后迅速进行了线上划拨,并通知了被执行人余某,该案快速执结。
信息化建设的加强,便捷了案件的执行进程,加快了执行案件办结速度,更加快速的为申请人取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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