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我们这拖欠几年的工资款终于有着落了”。当农民工赵某与曹某从新蔡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手中领取拖欠已久的工资时,热泪盈眶,连声道谢,他们将一面印有“廉政执法、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赠送给新蔡县法院,感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5年之久的涉诉案件。
2013年12月5日,农民工赵某和曹某与蔡某签订房屋粉刷合同,由赵某和曹某等人粉刷蔡某的三层,共计16间房屋,工程款共计76000元。约定工期40天,自12月6日起算,工程结束后支付工程款90%,如无质量问题,2个月后付清工程款余款。原告等人如期完工后,被告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拖欠的工程款36000元。
新蔡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若以判决处理案件,花费时间较长,程序较为复杂。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快速解决问题,高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积极主动,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被告蔡某细致的剖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双方自愿友好协商的情况下达成调解。被告蔡某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20000万元拖欠的工资,剩余部分原告赵某和曹某自愿放弃。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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