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扶养费纠纷案件。
王某和苗某是夫妻关系,在2012年时,不幸降临到了妻子苗某身上,一场大病使苗某的正常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其老公王某因长期不在家中,更是对妻子苗某的身体情况及日常生活是不闻不问,也不支付生活费用。夫妻之间是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苗某无奈将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调解:被告王某每月自愿向原告苗某支付生活费、医疗费共计5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扔未履行,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送达相关文书,经承办人仔细阅卷后得知,两人不曾离婚,仍是夫妻,家务事难断,还是得沟通为主。承办法官多次去被执行人王某家中,王某不是躲藏就是不接电话,拒绝调解,也拒绝履行。
该案正好赶上“百日执行竞赛”第四次集中执行。在这次活动路上,承办法官先电话与被执行人苗王某沟通,王某在电话中仍大言不惭:来抓我啊!我就是不给钱,并辱骂与其沟通的承办法官。当警车通过乡村道路直接开到王某家中时,听见警笛声音的王某眼看事情闹大,没想到警车真的来了,瞬间心生胆怯羞愧难当。
在承办人批评与劝诫下,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履行了扶养费3000元,并承诺一定会好好照顾妻子,履行当初结婚的诺言。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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