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因拖欠某品牌代理商赵某的货款迟迟不予偿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惧怕拘留的被执行人李某,终是主动履行了义务,最终案件得以圆满执结,申请人连声称赞并致以真诚的感谢。
2012年11月份开始,赵某与李某建立业务关系,至2014年3月25日止,李某共欠赵某218900元。经多次催要,李某偿还货款180000元,38900元未偿还。赵某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赵某货款389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仔细阅卷,第一时间了解了案情,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李某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仍不予履行,拒不还钱的理由,花样百出。对此,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准备拘留时,被执行人李某终露出惧色,表示愿意履行,承办法官立即联系申请人赵某到场。李某联系家人足额送来了欠款。
多年欠款终被还清,申请人赵某多日不展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并对该案的承办人连声称谢。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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