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马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日,因迫于失信黑名单的压力,被执行人马某主动联系申请人,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将所欠工资款全部履行完毕,长达五年之久的三起涉农民工薪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马某与申请执行人胡某、贾某、张某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4年8月,经遂平法院主持调解,法律文书生效后,马某拒不支付。胡某、贾某、张某于2015年分别向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马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将马某纳入了失信黑名单,进一步压缩其生活空间。由于马某非本地居民,一直避而不见,因找寻不到被执行人,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隔五年,马某主动联系到三位执行申请人,并给执行干警打电话,约定时间要到法院履行义务。随后,马某如约来到法院,向执行干警说道:“这几年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对生活造成了巨大不便,银行账户又被冻结,所以今天到法院要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履行完毕后希望法院能解除黑名单限制。”马某随即拿出现金当场给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马某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平法院依法解除了马某的黑名单限制。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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