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光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的化解,不仅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也缓和了企业间的矛盾纠纷,让原被告企业能够安心生产,实现了共赢。 2021年1月,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在光山一处厂房的钢结构工程,以503.8万元的合同价款发包给了河南某钢结构公司。2021年8月,在工程完成并交付使用后,双方对该工程进行了核算并签订了工程竣工结算核定表,最终核定的金额为499万余元,而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支付了452万元。 据悉,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当时尚未正式投入生产,且申请的银行贷款也尚未审批,所以暂时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的现金,而河南某钢结构公司也面临着困难,因工程结束后,无法回笼资金,工人的工资都没法发放。矛盾叠加,困难交织,协商不成,让河南某钢结构公司、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选择了司法途径。 2022年11月,光山县法院审理了该案。庭审中,原被告企业均认可工程款被拖欠的事实,也客观陈述了面临的困难。基于服务企业发展、促进解纷共赢、优化营商环境角度考虑,承办人决定通过调解方式,找到符合原被告企业诉求的解决办法。由于基本事实上无异议,承办人力求在履行期限上精准寻找平衡点,最终经过反复沟通,原被告企业达成了分批履行的调解协议。 案件的顺利解决,是光山县法院发挥职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以更优的司法服务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积极为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助力全县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
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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