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罚款交了,希望法院能尽快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我回家连火车都坐不成。”7月11日,被执行人张某在电话中对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这样说道。
2015年10月,张某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房,被县国土部门处以罚款。在催告后其仍未缴纳罚款,也未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县国土部门遂向罗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审查后,做出准予执行的裁定。
该院在履行下发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一系列程序后,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7月初,张某回家购买车票时,被铁路部门告知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而无法购买车票。为方便出行,张某快速托人赶来法院交付了执行款,并打电话告知执行局法官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该院不断加大惩戒力度,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项有力措施,迫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今年以来,该院共有27名失信被执行人因信用惩戒而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赵保玉)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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