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申请执行人付某向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宇瀚送上“秉公执法,清正廉洁”锦旗,以感谢确山法院执行法官张法官公平、公正执行,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重统一,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付某于2015年借给苗某6万元,并约定利息1万余元,到约定期限后,苗某并未如约偿还本金与利息,付某遂诉至确山县人民法院,确山法院判令苗某偿还付某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苗某依旧未偿还本金及利息,付某遂向确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着手查询苗某名下存款、房产等相关信息,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经调查,苗某借钱用于做生意,后亏本无钱偿还,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子女正在上学,生活困难。经传唤,苗某来到确山法院,经张法官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告知其利害关系,苗某当场履行一万余元,并与付某达成和解协议,愿每月偿还一部分,定于2017年2月28日前连本带息全部履行完毕。 2017年3月22日,在从确山法院领到最后一笔钱后,付某难掩喜悦之情,坚持要给确山法院执行法官张宇瀚送上锦旗以表示自己的谢意。这只是全国攻克执行难浪潮的一朵小浪花,激荡着的却是人民群众与执行法官共克执行难的决心。
( 确山法院 魏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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